住建部拟规范老楼加装电梯 不应紧邻卧室起居室
鲁网2月27日讯 日前,住建部就《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征求意见,其中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时,拟提出加装电梯不应与卧室紧邻,需要紧邻布置的,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加装电梯涉及对既有多层住宅的改造,工程建设中对结构安全、原房屋结构局部开洞处理、加装部分结构设计、脱开形式以及连接形式有必要进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要求既有建筑改造前要先“体检”,即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场地环境、建筑历史、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围护结构热工、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内环境舒适度、污染状况、机电设备安全及效能等内容进行评定。
在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中,时常因单元居民意见不统一而搁浅,持异议居民往往对电梯噪声有顾虑。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加装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起居室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既有多层住宅应在正常使用条件处于安全状态,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能,并确保加装部分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加装电梯需对原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开洞位置应设置在原结构外墙门窗洞口处,并应对原房屋结构的相关部位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必要时应进行整体验算,根据计算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补强加固措施。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老加新”的组合,如何保障老楼结构和加装部分结构的安全?该规范拟提出,加装部分应进行抗震设计。当加装部分结构与既有结构采用脱开的形式时,除进行地基承载力、地基变形验算外,还应验算加装部分结构的抗倾覆稳定性,以确保加装部分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当加装部分结构与既有结构采用连接的形式时,应遵循变形协调共同受力原则,从基础到上部结构均应采取可靠措施以加强既有结构与新增结构的整体性连接,避免沉降差对既有结构和加装电梯的不利影响,以确保既有结构和加装电梯的安全。(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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