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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四建申请执行山东省胸科医院名下存款 已扣划其账户存款360余万

2021-04-26 14: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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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4月26日讯  因被执行人山东省胸科医院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近日执行完毕。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结案通知书显示,因申请执行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省胸科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19)济仲裁字第0800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4月1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山东省胸科医院名下账户存款3624078元,其中过付至申请执行人3586678元,上缴执行费37400元,至此本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21)鲁01执881号案执行完毕。 

  记者查询了解到,该案在2019年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当年6月17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案号(2019)济仲裁字第0800号],请求在5000万元范围内,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依照相关规定,法院作出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呼吸病与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在银行的存款共计500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