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违规施工被罚10万
鲁网·泰山财经6月3日讯 日前,济南市城管局更新处罚信息,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再次受到主管部门10万元处罚。
据济综执处字(2021)第8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东路以西、兴福寺路以南施工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10万元。
官网显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中国铁建旗下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罗海滨,业务涵盖房建市政、公路铁路、园林环保、土地开发运营等众多领域。(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