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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贷款补缴公积金在济南行不通了

2014-04-21 15:37: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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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怎样的欠缴补缴算是“正常缴存”,也明确了怎样的补缴是“不正常的”。为何会出台这种细化的标准认定?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公积金必须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贷款。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缴存单位和个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因经营困难出现了几个月的“欠缴”,也有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在新工作没有落实之前,出现了几个月的“欠缴”,也有的老师因学校放假,公积金也有一两个月没有连续缴纳……

  “并不是说有一个月断了公积金缴存,就无法贷款。这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负责人说,现在明确的规定是公开透明的,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当出现了“符合条件”的欠缴后,只要按规定说明情况,就不用担心对贷款的影响。

  “在平时,也有不少人钻了政策的空子,纯碎是为了贷款而去补缴。”该负责人说,有的人为了贷到更多的款,一下子补缴了一些钱,但是贷款批下来以后,就不再继续缴存公积金。“认定标准出台后可以补上这一大的漏洞问题。”

  针对这一规定,有的职工因工作变动出现公积金补缴,也有的单位因特殊原因出现公积金欠缴……这些问题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什么样的补缴欠缴算是“合理”的。2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规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行为,出台了《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的通知》。

责任编辑:孔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