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示新型城镇化规划 济南青岛将实行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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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经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按照《规划》要求,到 2020 年山东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2%左右;山东将实施差异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限制,济南、青岛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62%
目前山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53.75%,远低于我国发达地区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有利于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投资需求。
而山东省是传统农业大省,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农村人口偏多,人均耕地仅 1.21亩,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5.25亩,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影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高家庭收入水平;有利于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有利于以城带乡,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覆盖。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按照《规划》要求,到 2020 年山东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2%左右。努力实现 700 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 1000 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将实施差异化的户口迁移政策
据了解,济南、青岛等城区人口300-500万的城市,将保持落户规模和节奏, 科学确定各类人才的落户条件,建立阶梯式落户通道。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等作出合理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规定不得超过5年。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市)街道办事处、建制镇镇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20年济南青岛城区人口达到500万
按照《规划》要求,将积极稳妥壮大城镇规模,形成合理有序的城镇规模结构。
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达到 500万左右;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城区人口达到100-300万,其中淄博、烟台、济宁、临沂4市城区人口达到200 万以上;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15个;20-50 万人的小城市50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35个;5-10万人的小城镇约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