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筹建不动产登记部门 细则未出卖房者观望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25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山东省目前正在起草《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济南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济南市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处于筹建中,相关程序已在进行。
此前,记者在山东省召开的国土资源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今年3月1日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颁发统一不动产权利证书。目前,山东省仅有青岛市实现了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成为《房地产权证》,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政策或许最早将在青岛市落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省国土厅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组建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建立了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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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催升”济南二手房挂牌量
去年年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25日,记者走访了多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近几个月二手房的挂牌量与之前相比有增加。“细则还没有出,市民的观望情绪还是比较高。”纬一路上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说,“从去年12月份到现在,来咨询的市民也增加了。”
该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咨询不动产登记制度时,更关心的是房产税的问题。“比如一些做生意的人,投资有了回报,会买房产为他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不动产登记制度开始实施后要征收房产税,对于他们来说影响就会比较大。”该工作人员说。
也有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条例》出台后,二手房房源增加了一成。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济南市场的供需关系已经基本形成,一定时期内供大于求,由于不动产登记形成的挂牌房源本身数量有限,短期内对整个房产大局预计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长期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价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记者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