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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民通过美南地产买房 定金交两年多却被告知“没法买”

2017-01-11 10:32: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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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1日讯 日前,烟台市民王先生通过96110热线反映,他在2014年通过美南地产签了一份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但是一直没能够完成交易,去年的12月份他被告知房子买不了,这是咋回事?

  市民:等了两年等来一场空

  两年前,市民王先生通过美南地产中介购买房子,结果等了两年最后等来一场空,这让他接受不了。

  王先生反映,2014年他通过凤凰台美南地产中介的于姓工作人员想购买一套二手住房,并于当年3月4日通过中介签了合同(合同为烟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为一家),当时承诺过户费、贷款费、物业费、落户口费等一系列手续1.6万元,中介全权办理好。可到2016年12月,对方突然告知他,房子的手续办不了,他缴纳的钱都可以退,其他不管,也不进行赔偿。

  “当时签了购房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消息,我也曾多次打电话咨询美南地产中介的那个负责办理的人,结果就是一直说再等等,这一等就是两年。去年我最后一次打电话问她,她却告诉不在那个公司干了,让我直接去公司问,最后问的结果就是办不了。那我这等了两年多,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她们让我找卖房的人,但是我要那个人的电话都不给我,我怎么找?”王先生说道。

  美南地产:可以走法律程序

  对王先生的遭遇,美南地产一方又有着怎样的回应呢?记者首先拨通了最开始为王先生办理业务的于姓工作人员领导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对于王先生的事情她们也都知道,现在的答复就是让他走法律程序。

  临近下班,又有一位美南地产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她表示,王先生的这件事情并不是她们的责任,因为房子没法办理出房产证,所以也就没法完成交易。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说明,等到房产证办理完之后,才能进行过户交易。王先生应该找卖房一方来追责,而不是中介。

  不过,当被问及王先生反映美南一方不给提供卖方电话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电话是个人隐私,也不能随便给,得咨询以后才能答复。

  疑问:房屋中介在交易中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越来越多,通过中介购买更是占据多数,那么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中介究竟承担的是什么责任?

  从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这份由美南地产起草的购房合同中可以看到,合同上绝大多数约定的是买方与卖房的责任,对于中介方美南地产,只是约定其代替收取“定金”以及卖方向其提供产权过户手续,并未对其自身有责任约定。不过,从另一份美南地产承诺的“服务卡”看到,其向买方王先生提供协助办理过户、贷款等房屋买卖的相关业务,并在最后手写附加协议:“所有事项由中介方负责办理,费用为1.6万元整,办理贷款”,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签名并摁有手印。

  对此,西政律师事务所曲学松律师告诉记者,买卖房过程中,中介一方责任主要看合同约定以及其是否有过错。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有合同约定,或者买方能够提供证据中介过错导致损失发生,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水母网)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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