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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成丰桥商铺上“拆违榜” 房东“房产证明”说不拆

2017-03-13 09:09:00 来源:生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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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3日讯 在济南市第二期违建拆除名单中,天桥区成丰桥下所有建筑被列入榜单,并计划在3月底前进行拆除。不过,近日有商户郑女士反映,虽然自己已经收到了城管部门下达的拆除通知,但房东却拿着房产证明告知不会拆除,并要求自己缴纳房租。拆还是不拆,让郑女士在内的不少商户觉得有点蒙圈。

  拆不拆:租户犯了难

  直冲火车站东出站口的位置,就是成丰桥。由于人流量非常大,成丰桥下的大部分商家生意向来不错,特别是面馆和各种小吃摊,从不缺少那些拖着行李箱的行人光顾。不过,在济南市发布的第二期拆违拆临名单中,这些生意火爆的桥下店铺均被列入到要拆除的违法建设之中。

  郑女士所经营的川鲁菜小饭馆,就位于成丰桥下的火车站东出站口。在经营餐馆的同时,郑女士也兼顾着卖一些零食和炒货,她告诉记者,除了一楼的店面外,二楼的棋牌室也是她承包的,供从火车站进出的乘客休闲娱乐。

  “一楼加二楼,我的整个租住的店面约有七八十平米,房租一交就是半年,半年的房租就是5万多。”郑女士指着她对面的兰州牛肉面的门店说,“对面的这一家和我是同一个房东,这个房东一共租出了有二百七八十平米,平时房东不露面,收房租和水电费都是派她的员工来。”

  谈及要拆除的问题,郑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3月3日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显示:经查,你于2017年3月3日在天桥桥洞下违章建设房屋(铁路桥南)的行为,违反了规划之规定。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现责令你于2017年3月10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记者发现,在该通知书的底下,有商铺业主的签字。

  “在我们收到城管部门下达的拆除通知后的第三天,就联系了我们的房东,但她拿着房产证明告诉我们,这里的店面已经从供销社所有变为归他所有,且无限期,所以要求我们缴纳房租。”郑女士无奈地表示。

  “房东和城管的说法不一致,我们商贩夹在中间很为难,现在搞不清楚到底拆不拆,我们也只能拖延交房租的时间到下周一再看看。”位于郑女士家店铺对面的店主也表示无奈。“拆还是不拆,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也好早做打算。”

  济南成丰桥商铺上“拆违榜” 房东“房产证明”说不拆 

  直冲火车站东出站口的位置就是成丰桥,大部分商家生意向来不错

  不能拆:房东称有产权证明

  记者了解到,成丰桥下所有的建筑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在国有企业改制之前,属于公家单位所建,但在国有企业改制之后,则分属不同的公司管理。其中郑女士以及其对面的一家面馆,是由同一家公司所有。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该公司的一位名为梅岭(化名)的股东。梅岭告诉记者,自己在上周已经收到了天桥区城管部门的通知,“虽然收到了通知,但整个天桥底下的这些房子没有一家是无缘无故建的,都是七八十年代建的,而且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还有合法的房产证明,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就成了违建了。”

  在得知自家房屋被列入第二期要拆除的违建名单后,梅岭最初联系到了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一位负责人,“我说我有证据说明这不是违建,他说有什么事情找我们纬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随后,梅岭又联系到纬北街道办城管部门进行说明情况,“对方就说是已经经过摸底调查了,由济南市市政公共事业局提供的名单。”

  梅岭告诉记者,成丰桥下的建筑并不是违章建筑,并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房产证明材料”。记者看到,这份房产证明材料是由济南市天桥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给天桥区房管局所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材料内容显示:兹证明天桥桥下天成路69号和天成路71号,建筑面积共265平米,土地使用面积490.9平米。产权归天桥区工业供销公司所有,现去你局办理房产证手续,请接洽。其落款时间为1996年。

  “我以前的工作单位是工业供销公司,桥下的建筑就是我们单位在80年代建设的。后来在国企改制时期,我们单位是作为首批改制的实验单位。”梅岭说,“2006年,工业供销公司彻底完成改制后,这69号和71号两处房产就归我们几个人所有,我们当时是花钱买下来的,一切都有正规的手续。”

  梅岭告诉记者,包括区建委等部门都为这两处开了证明材料,证明这两处的产权是归自己所有,只是后来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时,一直未能办理成功。“所有的产权证明,我这里都有,我们也是一直都想办理房产证,但是一直就没办下来。”

  济南成丰桥商铺上“拆违榜” 房东“房产证明”说不拆 

  梅岭向记者展示的房产证明材料

  对于桥下的自家两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梅岭表示已经把相关材料递交到天桥区纬北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但目前为止尚未得到一个具体的答复。“所以我准备周一继续递交另一部分材料。如果真的是政府部门要统一拆除,我们可以理解也会支持,但如果说是因为违建要拆除,我不能接受。”

  按期拆:证明材料并不是房产证书

  据记者了解,成丰桥下所有店铺分属于纬北街道办、官扎营街道办和天东街道办三个街道办事处管理。在记者采访中,恰巧碰到了正在执法的天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周五城管部门已给天桥下的商户及房东都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业户进行签字确认。虽然也有部分业主拒绝签字,但按照要求,在20日前所有业户都被要求将店内物品清空。

  “现在的拆违拆临行动是济南市的一件大事,我们也在全力展开行动。在摸底过程结束后,我们就开始对业户下达拆除通知,以争取让其自拆。”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我们首先对涉公的违建进行拆除,其次针对主要干道的两侧,然后再往纵深发展。像天桥底下的这些商户,时限也都不一样。”

  郑女士所租赁的房屋,位于纬北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之内。针对郑女士及梅岭所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纬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梅岭所反映的问题和寄交的材料已有所了解,但从目前所收到的材料来看,只是梅岭此前所在单位提供的一些自证材料,并没有看到房管部门所出具的房产证书以及国土部门所出具的国土产权证明。

  “这些材料,都是自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那自己能够证明自己吗?这么长时间都没办下来房产证,那是不是说明这桥下的建筑是有问题的?按照要求,凡是规划以外的所有建筑,都是违法建设,而且天桥下的建筑都是经过认定的违法建设,我们街道办事处只能按照要求,在限期内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梅岭所反映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只要梅岭无法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等证件,城管部门只能是按期推进工作。“按照要求,就是在3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毕,在这期间,如果我们没有接到这不是违法建设的通知,我们就会按期进行拆除。”

  济南成丰桥商铺上“拆违榜” 房东“房产证明”说不拆 

  没见“房东”明确通知,商户焦急张望等结果

  郑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在天桥下经营生意有十五六年的时间了,一直没有听说要拆除的消息,直到上周收到了城管部门下发的通知。“我也知道,现在整个济南市都在拆违章,我们也支持。但我们做个生意也不容易,就怕我们不清楚具体情况,到时候突然就拆了,那我这些东西不就毁了吗?这笔损失还是很大的。”

  听到记者来采访,附近的商户也都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对要拆违都表示支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存在的天桥底下的商铺,确实影响了市容市貌不太美观。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收到房东的通知。那边不是说在10日要拆吗?现在不也没拆吗?到底拆还是不拆,能不能给个明确的信息?”

  随后,记者继续向北来到了一家电动三轮车专卖店,老板陈先生表示,自己在上周也收到了城管部门下发的通知,但自己的房东却一直表示不会拆除。“我租这个门头一年要交12万,现在的房租已经交到了4月份的。”

  记者发现,在记者沿路问了所有的商家后,大都表示自己已经收到了城管下发的拆除通知,却未收到房东的明确拆除通知。“按理说天桥底下就不应该建商铺,但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虽然我们不想搬走,但一旦真的开始拆,我们也会全力配合的。问题是现在没有接到房东的明确通知,所以我们也只能张望等待。”一家车行的老板李先生说。

  天桥下大部分租户仍未接到房东明确拆除通知

  第二期要拆近9000处违建和广告牌

  2月28日,济南市第二期“拆违拆临”任务台账公布。台账显示,全市二期违章建设拆除任务共6753处,其中涉公类违建359处,非涉公类违建6394处。二期违法户外广告拆除任务共2102处,其中涉公类539处,非涉公类1563处。这个数量是一期“拆违拆临”总量的9.58倍。拆除时限上,涉公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户外广告要于3月31日前拆除完毕,非涉公类要于4月30日前拆除完毕。(生活日报)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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