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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教授花园三期业主家地暖管道漏水 损失谁来承担?

2017-03-27 11:16:00 来源:直播日照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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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7日讯 近日,家住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授花园三期的吕女士打来热线说,前段时间她家卧室的供热水管破了,流出的水将木地板泡坏了,她把地板拆除、把地面刨开后发现,供热管道上有一个疑似人为损坏的痕迹,吕女士怀疑这是当初管道施工造成的。那吕女士的这个怀疑可否作为索赔依据,地板被泡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近日记者来到教授花园小区三期吕女士位于五楼的家中,在她家南侧卧室记者看到,木地板已经全部拆除,水泥地面也已经被刨开,露出一截塑料管,吕女士说,就是这段地暖管道上有一道疑似人为损坏的裂口,才导致了漏水。

  吕女士说,这房子是她2008年买的二手房,2015年装修完去年才入住,入住后第一个供暖季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吕女士认为,当初地暖管道的施工方难辞其咎。

  “我觉得漏水就是当时开发商盖屋的时候,工人弄地面用铁锹不小心铲着了。”吕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铺这一间屋用的是最好的地板,花了一万多。

  自认为找出漏水原因后,吕女士找到了小区物业,这个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同属一个企业,物业公司说这个事开发商将不予赔偿。那么开发商不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呢,记者跟吕女士找到了小区物业孟经理。

  孟经理说,接房时没发现问题,两年质保期内也没发现问题,之后出现的问题就将由业主自己负责,开发商不予赔偿。但吕女士认为,之前她并没有入住,并且管道上的裂口明显是人为损坏的,这个责任由自己承担的话很不甘心。随后孟经理又给出了他的建议。

  “业主找第三方鉴定,假如鉴定出责任是开发商的,鉴定费由开发商出,鉴定出不是开发商的,业主得自己承担鉴定费,根据我以往的经验,没有任何机构鉴定出是开发商的责任,时间太长了。”孟经理表示,这个问题根据以往的处理经验来说比较难处理。

  孟经理说他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一下试试,看能不能尽量争取部分补偿,降低吕女士的损失。

  吕女士最终同意了物业孟经理的处理意见。我们栏目接到过很多反映房屋漏水的求助,我们提醒广大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检查房内各种设施,再进行装修,以免出现像吕女士这种情况,原房主没有责任,质保期也已经过了,损失只能自己承担。(直播日照)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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