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名家公共绿地成私家花园 业主:开发商承诺
鲁网3月29日讯 好好的公共绿地圈成了私家花园,如果你住在这样的小区,有这样的邻居是不是也烦死了。鑫苑名家小区内就普遍存在私建小院的情况,该小区的违建已存在有两年之久。
实地探访:一楼占地建院情况普遍
走在鑫苑名家·梦溪苑洋房小区内,各栋居民楼的一楼前几乎都有一个小院,风格各异。
梦溪苑内如此的场景,在鑫苑名家·观澜苑同样出现。对于小区内这些随处可见的一楼小院,有鑫苑名家小区居民就致电本报反映,“鑫苑名家小区洋房部分,全部一楼业主都私自建有小院,至今未拆除,而这些占用公共绿地而建成的小院,已经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在其中的一处居民楼一楼前,记者看到,地砖和砖块正堆放在小院门前,小院的铁门紧锁,小院内新修建了一条通往住宅的小道。与相邻两处已绿化完的小院相比,这处小院内尚堆放着一些施工物品,但此时小院内并没有人在此施工。
有小区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小区内所有的一楼小院都是由业主私自进行搭建的,至少已有2年时间。“他们那些买一楼的居民,都是自己搭建的,当时开发商在卖楼的时候说买一楼的可以自己建小院的,所以一楼卖得还贵点呢!”
物业说法:小院确属占用绿地而建
针对鑫苑名家小区内存在的违建问题,该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鑫苑名家小区共分为高层小区和洋房小区,在2014年12月份开始陆续交房,大约在2015年就开始有违法建设情况的发生,主要集中在洋房小区。“一楼的业主本身在门前是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这部分就是下沉式花园,此前业主所有的部分与公共绿地之间有小栅栏隔离开。”上述负责人说,“后来有居民开始往外拓展地方,慢慢地就形成了现在这种情况。”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改建、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这也意味着,当小区居民私自在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时,物业公司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鑫苑名家作为一个全封闭小区,居民无论是进行住宅装修还是私自搭建,都应该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若不签订协议,物业公司都有权限制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范围区域。对此,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在发现有居民在私自搭建小院时,也曾多次进行劝止,但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因此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劝了也没用。”上述负责人表示,“所以我们发现违章建筑后,都会及时通报给天桥区城管执法部门,他们也多次来现场调查过,我们该采取的措施也都采取了,做过业主的工作,该让整改就整改,该让执法局过来就让执法局处理,执法局也没法采取强硬的措施。”
城管回应:开发商曾承诺业主可以建
对于鑫苑名家小区内一楼业主圈建小院的情况,天桥区城管执法局第四执法中队曾多次到现场进行过查处,也给相关的违建业主多次下达违建通知,但因小区内违建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导致执法效果有限。
“这个情况我们前期查处过,也去到现场制止过。”天桥区城管执法局第四执法中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最早是开发商交房的时候,有几户业主因为楼房的质量问题而与开发商进行交涉,最后开发商表示业主可在楼前加建小院,这使得业主开始在楼前进行违法建设。”而开发商在宣传楼盘期间,也声称一楼的业主门前可以自行进行处置安排,承诺一楼业主可以搭建小院,“后来别的一楼的业主也跟风进行了搭建,造成了目前存在的普遍圈建现象。”
在该工作人员看来,在这样一个进出都很严格的封闭式小区,保安时刻巡查的情况下,能让这么多业主把建筑材料运进来并且完成施工,物业公司存在着监管不力的问题。“可以说物业的监管很不得当,才最终导致了洋房部分一楼搭建小院的普遍现象。”对此,工作人员也很无奈,“我们也找过物业,但他们一直推脱称自己没有执法权。”
最新进展:如何处理尚无明确方案
天桥区城管执法局第四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曾多次接到过业主的投诉,称小区内有业主私自搭建小院,“问题在于鑫苑名家是一个封闭式小区,存在违建也不易被发现,执法人员进出都要打卡,等接到投诉的时候这些小院都已经基本建成了。”
上述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去年夏季,天桥城管部门也曾在违建现场张贴过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也找过物业和开发商进行协调,但违建业主并不配合。在此情况下,如果进行拆除就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当时开发商对业主也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具体的文书,所以之前开发商许诺业主可以建设的一楼小院也都要进行拆除。”上述执法人员表示,“我们从去年接到投诉开始就一直督促着拆除,也联系过北园街道办,但目前我并没有了解到进一步的拆除措施。”
对于鑫苑名家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天桥区执法局都有相关的备案材料,物业公司也在准备相关的材料,目前已经报到济南市相关部门,“要等到市里的相关领导过来开会研究,下一步可能会有房产冻结之类的动作。”(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