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建局:建筑工地设置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公示牌
4月11日,济南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施工工地设置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公示牌的通知。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醒工程参建各方谨遵扬尘治理有关规定,该通知要求济南市所有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设置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公示牌。
通知中指出,“七项规定”公示牌的制作、安装要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图集>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8号,以下简称《图集》)的有关要求进行,安装位置参照《图集》第25页“公示标牌”第3条的要求,并放在显著位置;图牌尺寸、版面效果参照《图集》第29页、图1.2.2-7人员公示牌。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公示牌式样如下:
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公示牌式样
济南市严格扬尘治理七项规定
为切实加大扬尘治理管理力度,在原有各项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更严格的扬尘治理七项规定:
一、问题曝光。对扬尘污染问题项目,通过济南日报《曝光台》专栏、网络新闻媒体客户端、微信平台等多角度、多形式进行曝光,点名通报问题项目、参建企业、区县街道(乡镇)及属地帮包责任人。
二、约谈法人。约谈扬尘污染问题项目的涉事单位、企业法人,通报扬尘污染问题,责令作出扬尘污染治理承诺。
三、动态管理。对纳入绿名单管理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出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情况,取消其绿名单管理,收回绿证,给予相应惩罚。
四、一票否决。对扬尘污染问题被生态环境部查处1次、省级督查查处2次、市级督查查处3次及以上的项目,一票否决,取消其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质结构杯、泉城杯、泰山杯等创优评先资格。
五、暂停执业。施工现场管理不力、扬尘污染严重、拒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问题项目,对项目所属建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等相关责任人,暂停其执业资格6个月。
六、限制投标。对扬尘管理不力、项目多频次或累计多项目出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的相关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暂停其济南建设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七、清出市场。对扬尘污染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问题项目所属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一律清出济南建设市场。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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