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济南公积金冲还贷可委托他人代办了

2018-04-08 17:02:00 来源:济南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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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日起,济南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新政施行后,都有哪些新的变化?记者了解到,公积金缴存职工不仅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额度增加,公积金冲还贷、按月委托提取办理流程也有新的变化,原来必须由本人办理,新政策规定可委托他人代办。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新规的解读,原政策规定公积金冲还贷、公贷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必须本人办理,新政策则放宽了要求,这两项业务均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另需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除了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增加,新政增加了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支取规定。据介绍,租赁商品房提取分为两类,一是对不提供租房合同与发票的实行定额提取,二是提供租房合同与发票的实行限额提取。定额提取职工仍是凭无房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限额提取则是在提供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同时,再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6000元。物业费提取额度提高至1200元。(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房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