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建必拆、露头就打!济南拆违“不走回头路”
拆违二期台账 月底全部“清零”
5月10日上午,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城管委联合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公安等部门60余名工作人员,对铁路玉函小区6处约400平违建进行了拆除。
同一天,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城管委联合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等部门50余名工作人员,对趵突泉西片区小区楼顶加盖部分进行拆除。这次拆除行动从5月8日就开始,拆除违建约500平方米。
接下来,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白马山小学周边小区内3处违建进行了助拆。此次拆除主要是对9日的集中拆除进行收尾,在两天的拆违行动中,共计拆除9处1万余平方米。
据了解,3个办事处围绕老旧小区违法违章建设重点突破,同时发力,这是市中区全力完成二期台账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的拆违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居民看到其他小区的环境变美了,秩序变好了,主动到我们社区要求清理辖区违章。”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这样说。
今年3月底,济南市公布了二期拆违台账,9709处、累计905.51万平方米的违建,需在5月底前拆除。如今二期拆违台账截止时间将近,5月28日,记者从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二期台账已拆除9274处,拆除面积850.91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94%。
其中,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5个区县二期台账已经“清零”,槐荫区完成近99%,南部山区完成近97%,历城区完成近95%。“目前二期拆违进展顺利,预计5月31日前能全部‘清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
从路边到居民区
越往后拆难度越大
今年年初,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吕灿华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表示,2018年,济南计划完成拆除整治违法建设3329万平方米,比2017年还要多42万平方米。近5个月时间过去,济南已拆除违建近1165万平方米。
同时,记者了解到,5月底之前,济南即将公布第三期第一批拆违台账,三期一批台账总面积近700万平方米,要求各区县6月底之前拆除完毕。“6月底今年时间就过半了,我们希望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而6月底三期一批台账如期拆除后,全市拆违面积将接近1900万平方米,拆除任务不仅过半,还超额完成200多万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济南市3329万平方米的总任务,是“拆除整治”,即包括分类处置的部分。但截至目前,济南尚未启动分类处置,目前完成的1165万平米全是拆除。此外记者了解到,三期一批台账的近700万平米也要全部拆除。
“原计划3月底公布分类处置办法,但我们也担心启动分类处置后,会有人产生侥幸心理。因此到现在,我们一直主张以拆为主。”
从2017年初济南正式启动拆违拆临行动,近一年半时间过去,拆违拆临正逐步走进“深水区”,越往后拆难度也越大。“这一点从拆违台账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去年拆违台账中,主要是主次干道两侧违建和涉公类违建,而今年,玉函小区、七里山小区等小区内违建所占比例迅速提高。”
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介绍,“深水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拆除范围越来越向居民小区延伸,二是拆除位置、拆除难度更大,如楼顶违建的拆除。
“违建的拆除是从易到难的,去年的涉公类违建,如果不拆除可以直接问责涉公单位,难度就会小一些。但小区违建,尤其是开放式老旧小区的违建,牵扯到市民的切身利益,有些也确实存在房屋面积小、配套不完全等困难,这才是拆违里的‘硬骨头’。”
个别人顶风而上
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在拆违拆临火热进行的当下,还有一些人在顶风而上。日前,在历下区文化西路9号院内,两处紧挨着的一楼住户就这么试探了一把,他们同时对一楼南阳台进行违章扩建。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责令当事人停工,并对其进行拆除。
无独有偶,5月18日上午,千佛山执法中队配合办事处城管委及济柴社区工作人员对文化西路9号院内一楼的两处违章加建进行拆除。一处正在搭建房屋结构,砖块在院中放置,另一处已经搭建完毕,面积5平方米左右。
“要坚定不移抓好拆违拆临工作,坚决不能走回头路。”日前,在调研拆违拆临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济南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孙述涛说。为了让拆违“不走回头路”,济南各个街道办也在想着自己的办法。
其中,市中区十六里河执法中队开启了“城管+”控违管理模式,探索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活动。针对封闭式小区控违工作中存在的“物业能监管不能执法,城管能执法难以监管”难题,以鲁能领秀城漫山香墅东区N2地块为“封闭式住宅小区控违示范点”,联合办事处城管科主动对接小区物业,强化协作联动,突破执法、监管无法兼顾的瓶颈,确定“联合办公,联合巡查,联合制止”的工作思路,强化违建源头防控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登记、报告、制止和查处新增违建,并依法进行“即查即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则将社区划分为24个网格,设置兼职网长、格长、单元长,充分发挥居民当中老干部、老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发现违建,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