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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降1亿元!济南中弘广场将迎来第二次拍卖

2019-09-05 13: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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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5日讯(记者 徐英淦)继上月流拍后,中弘广场的未来备受关注。记者近日从阿里拍卖·司法平台上获悉,9月20日,中弘广场将迎来第二次拍卖。记者了解到,本次拍卖包括济南市历下区济南中弘广场两栋封顶的写字楼(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土地)以及曾是“济南第一高”的超高地块(经十路北侧、解放东路南侧地号为011126752土地),起拍价分别为15.36亿元和4.17亿元,比上一轮16.17亿元、4.39亿元的起拍价总共下降了1.03亿元。

 

 

  根据拍卖公告显示,拍卖标的济南市历下区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评估价20.21亿,起拍价15.36亿元,保证金77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拍卖标的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北侧、解放东路南侧地号为011126752的一宗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5.49亿,起拍价4.17亿元,保证金21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截至目前,共有300次围观,20余人设置提醒,但无人报名!作为济南CBD地标级建筑的中弘广场,现在俨然变成一颗“烫手山芋”。

 

  记者了解到,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北侧、解放东路南侧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地块部分在建工程一期塔楼A共555套、一期塔楼B共539套、一期裙房共7套、一期地下商业及储藏用房16套、一期抵押地下车库共816套、一期非抵押地下车库共17套,二期商业在建工程房地产。

  《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历下国用(2014)第0100022号,根据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1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4月24日;根据济南-01-2010-17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建筑容积率不高于8.4,其中地上容积率不大于6.0、地下容积率不大于2.4;根据建字第37010220140015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建设单位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一期总建筑面积234578平方米(不含碗型入口),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1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462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25015平方米,不计入地下容积率);根据各部分《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预测绘)》记载,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4594.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910.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684.54平方米。

 

  在建工程由塔楼A、B、裙房及地下车库组成,规划总层数共43层(总层数含地下4层),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83840.09平方米。

  地下共4层,其中地下第1层为下沉式商业,层高约3.2米;地下第2层及第3层为地下车库,层高均约3.5米;地下第4层为人防,层高均约3.5米。裙房共6层,内部为大开间,外立面尚未施工,配有2组自动扶梯、2部观光电梯、4部客梯、2部货梯及2部消防电梯,第1层至第3层设计为商业,第1层层高约6.4米、第2层层高约5.9米、第3层层高约4.9米,第4层至第6层设计为影院,每层层高均约4.9米,内部分隔为若干影厅,影厅层高约12.1米。塔楼A、B均共39层,配有20部客梯及4部消防电梯;第3层至第6层内部分隔为若干间使用,回廊式布局,层高均约4.8米;第7层、17层、27层为设备层,层高均约2.6米;第8层至第16层、第18层至第26层、第28层至第39层为标准层,内部分隔为若干间使用,回廊式布局,层高均约4.5米。主体结构均已结顶,外立面为干挂石材,施工尚未完成,内部为毛坯,水电管线已预埋,门窗尚未安装。处于停工状态,整体维护状态较好。

 

  拍卖标的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北侧、解放东路南侧地号为011126752的一宗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根据历下国用(2014)第01000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座落为历下区经十路北侧、解放东路南侧,地号为011126752,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4月24日,使用权面积为20549平方米。

 

  根据建字第37010220140022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合同编号为济南-01-2010-1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土地证载用地面积为20549平方米,工程名称为中弘广场18#塔楼及裙房,性质为商业商务,地上层数为62层(局部6层)、地下层数为4层,总建筑面积为21799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8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154.3平方米(包含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6616.3平方米),总容积率为9.8,其中地上容积率为7.0、地下容积率为2.8,建筑密度为27.1%,绿地率为38.2%,停车位1439个。根据上述资料设定标的物总容积率为9.8,其中地上容积率为7.0、地下容积率为2.8。红线内基坑已开挖。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际面积应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且根据济南-01-2010-1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记载: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期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2014年5月6日,济南中院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但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新的土地出让合同。是否收取土地闲置费、违约金等,请各意向竞买人至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及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