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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价格欺诈行为 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被警告罚款

2021-10-27 13: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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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1027日讯 日前,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网站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因未将全部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且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被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在上个月就因未按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被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

  ()市监处罚〔20210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显示,1015日,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二条“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之规定,未将全部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之规定,已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

   

  记者查询获悉,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欺诈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消费秩序,还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价格是社会资源能否合理优化配置的关键。

  据悉,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违规行为并非首次。上个月,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就因在恒沣花园2#楼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被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企查查显示,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施工、计算机及文化办公机械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采购、房地产销售代理、物业管理等。(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