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济南再遭处罚 因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鲁网·泰山财经7月19日讯 因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五局)日前被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这距离上次因扬尘污染问题被罚间隔还不到一个月。
据济综执处字(2021)第12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复地国际金融中心A1地块项目时,未履行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安全职责。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1.5万元。
记者查询获悉,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建五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而在该起处罚之前的5月18日,该局刚刚因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行政处罚过。对此,鲁网以《中建五局济南项目因扬尘污染被罚 违规作业不断》为题进行了报道。
上述报道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历下区解放东路施工的济南中央商务区4—36地块项目,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具体为: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也未采取覆盖的防尘措施。违反了《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处罚4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除在济南,中建五局在深圳、连云港也都吃到了不同金额的扬尘罚单。此外,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夜间施工、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破坏人防设施、噪音污染等违规内容也不断出现。(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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