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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越秀星汇蓝湾售已被查封房产 业主购房后被贴封条

2016-08-26 09:17: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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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的衣先生前不久在位于李沧区晋中路越秀·星汇蓝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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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先生的所购买房子的门上被贴上了封条(视频截图)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算得上是头等大事了,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就为了买一套心满意足的房子,欢欢喜喜的住进新家,听着就高兴。青岛的衣先生最近买了一套房子之后,本是高兴的一件事,可是他遇到的一件事怎么也让他高兴不起来:自家门锁上莫名其妙的竟然被贴了封条。 

  据《生活帮》报道,青岛的衣先生前不久在位于李沧区晋中路越秀·星汇蓝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本想着装修完一家人高高兴兴的乔迁新居,可就在几天前,衣先生被自家门口的景象惊出了一身冷汗。 

  青岛市民衣先生说:“就近几天贴上封条了,贴上封条我就不敢进去了。我现在是拿着钥匙有家进不了,有家回不去。” 

  记者在衣先生新房门口看到,大门上贴上了两张封条,锁眼的位置上也被封条牢牢粘住,衣先生别提有多着急了。新买的房子怎么会被贴上封条呢? 

  衣先生说,他是在2015年12月与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以88万元的价格一次性交付了房款。可就在前不久,衣先生准备给房子办理房产证时,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青岛市民衣先生说:“我到了李村交易中心,人看看我材料全部齐了,人打开电脑要办了,说你这个房子查封了,你赶快回去找开发商给你解封。” 

  刚买的新房被查封了?这样的说法听得衣先生有些发蒙,事情真的像衣先生说的这样吗?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与衣先生一起来到了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 

  88万全款买新房 为何被查封?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工作人员说:“这套房子已经被查封,16年5月18号到19年5月17号查封日期,被执行人就是青岛瑞丰兴贸有限公司,而且他们是买卖合同纠纷,你问问到底什么原因吧,是不是跟开发公司有关系。”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工作人员表示,衣先生购买的这套房子因为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已经被法院查封,这让衣先生有些不解,自己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怎么会跟两家公司扯上关系呢?带着质疑,衣先生找到了越秀星汇蓝湾售楼处的工作人员。 

  售楼处工作人员说,衣先生的这套房子查封的原因与名为“瑞辉”和“瑞兴丰”的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有关。说着,工作人员拿出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越秀星汇蓝湾售楼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当时给我们发的通知,要求我们这边协助执行通知书,只是通知了越秀你协助这两家公司有纠纷了,他在你这有财产,你协助把这两个财产给我占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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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视频截图) 

  惊!买房前 法院已判决查封 

  记者看到,这张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写道:申请执行人山东瑞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瑞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3日审结,查封被执行人青岛瑞兴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星汇蓝湾的房产三处,其中的6号楼2单元1703户正是衣先生所购的新房,让衣先生不能接受的是,法院的审判结案的时间竟然是在自己购房前6个月,这是怎么回事呢? 

  越秀星汇蓝湾售楼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衣先生:“我现在这么给你说,你买的这套房子是我们工程抵账房,已经抵出去的房子。我们只负责协助、帮忙办理。” 

  花了近90万买的新房,竟然在签订合同之前6个月就被判决查封了,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己也不知情,只负责协助帮忙办理。无奈之下,记者与衣先生一起来到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说:“ 2015年4月份诉讼期间,封了中铁七局五公司郑州的账户,他就让瑞丰兴把这套受让债权抵账的房子拿出来,在法院里面进行担保。越秀他把房子卖给你,这个房子有瑕疵,他应该知道,他自己心里烂明白,我向他发申请执意你也看着了。” 

  青岛市李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中铁七局五公司是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建筑公司,而本案涉及的另外两个公司可能是中铁七局五公司转包公司,出现的纠纷开发商应该知情,对此,开发商会作何解释呢? 

  越秀星汇蓝湾售楼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我是一个开发商,你是一个大包,中铁七,你大包包给了中铁七后,他是小包你又包给他,他再包给他,我第一和瑞辉瑞兴没有协议,有可能是中铁七那边,但现在中铁七跑路了。” 

  衣先生买的这套房子是一套抵账房,里面竟然暗藏了除开发商以外的三家公司,调查一番衣先生吃惊的发现,实际上这套房子竟然在衣先生签订购房合同半年之前就已经被判决查封了,查封了半年之后,还在出售,衣先生这才买了下来。这事儿怎么听怎么蹊跷,房子出售前已经被判决查封,开发商究竟是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衣先生买的这套早就被判查封的房子该如何解决呢? 

  怪!房屋被判查封 为何还销售?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越秀对这套房子他原来有瑕疵他自己是明知的,他没告诉你。作为消费者买房子了,对这个产权瑕疵,他也负有担保责任,作为你来说买这个房子你过不了户,这就是事实,我法院查封了,他也不否认。”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衣先生购买的房屋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开发商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与衣先生再次找到了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经理表示:“我们的房子最开始我跟中铁七是有合同的,他现在是自愿转给你们,你们也同意知晓这个事情,那就完事了,知晓这个房子不是我们越秀的。” 

  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这套房子已经抵给了中铁七局五公司,不属于开发商,所以如今的问题也跟开发商无关。但是衣先生认为,虽然自己购买的是一套抵账房,但是购房合同是与开发商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88万元的房款也一次性支付给了开发商。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衣先生拿出了付款时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发票。 

  青岛市民衣先生:“一开始他也说他没收到钱,我说你没收到钱你给我出发票,你给我出收据,你给我出购房合同,到最后他也承认钱我们是收到了,我们没收到钱不能给你出这个发票和购房合同。” 

  律师: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房款的发票也是开发商开具的,然而现如今衣先生却被告知自己购买的房子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律师。 

  山东青岛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峰楠表示:“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为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开发商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比如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已经不能出售,而以欺诈的方式出售该房产 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向开发商主张更严厉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鲁珊珊